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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中保密协议

1.保密范围

财务信息:包括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等。

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名单、产品信息、采购资料等。

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方针、策略、发展方向、技术秘密、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技术文档等。

合同信息: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等。

2.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不得复印、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

3.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委托关系结束,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

4.保密费用

在委托期间,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

5.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6.其他条款

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方式、法律适用等。

2015年7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且末县由县管辖区域划出部份区域设立塔中镇,隶属且末县管辖,镇政府驻现塔中油田作业区工作委员会办公楼。5月31日至6月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帕尔哈提·贾拉勒率领的调研组,对且末县拟设塔中镇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详细了解了塔中的历史渊源、基本情况、人口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拟设建制镇的理由、拟设建制镇的可行性等。2015年7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且末县由县直辖区域划出部份区域设立塔中镇,隶属且末县管辖,镇政府驻现中油区工作委员会办公楼。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批复,塔中镇行政界线走向确定为:北起且末县与尉犁县行政区域界线坐标为北纬40°23′03″、东经85°00′00″,沿东经85°00′00″线向南至3105国道的喀拉希庞北纬38°11′30″、东经85°00′00″,沿315国道折向西南至布宾洛克坐标为北纬38°03′30″、东经84°45′00″,折向西至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和田地区行政区域界线处,沿此届线折向东北至沙雅县、尉犁县、且末县三县交汇点,沿且末县与尉犁县行政区域界线折向东起至起始闭合点。